关于进一步做好“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处室、相关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5〕52号)精神,省局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根据综治考评会议要求,为做好“双随机”抽查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双随机”抽查工作是年底综治考评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相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负责人。因“双随机”抽查工作上报不到位影响省局综治考评的,由各相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按时填报。各相关处室(单位)要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每月5日前将上月“双随机”抽查数据报省局信息中心汇总。省局信息中心专人负责信息归集、录入、上报并与全省企业监督警示系统联网对接工作。
三、督查通报。由省局信息中心每月将各相关处室(单位)上报情况汇总后,在省局内网上进行通报。
请各相关处室(单位)于3月21日前将填报工作人员名单报省局信息中心。“双随机”抽查工作上报的相关表格见省局《关于贯彻落实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附件。
信息中心联系人:周俊豪
联系电话:88158112
邮箱:519353712@qq.com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办公室
201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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